法律问答

前两年我把房子卖给了哥哥,只签了协议,没过户,他只给了我一半的房款,现在我怎样才能要回房子在我怎样才能要回房子?前两年我把房子卖给了哥哥,只签了协议,没过户,他只给了我一半的房款,现在我怎样才能要回房子?

2019-10-19 11:55:5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尽管签署了赠与合同,但赠与合同与其他有偿合同不同,《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因此,法律赋予了赠与人单方面的撤销权。
    所以,只要没发生产权变更,没有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把房子要回来。但是,以下情况,赠与方不得随意撤销:

    1、已对赠与合同做公证

    公证本质上来讲就是对法律行为、协议、合约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的证明,并且一经公证即具法律效力。

    赠与合同一旦进行公证,即可标明赠与人的赠与意愿清晰,所以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2、具备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性质的赠与合同

    不管是否经过公证、无论是否发生产权变更,赠与人都不得任意撤销。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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