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我和我丈夫分居快2年了,我想办离婚,,但是他不和我谈,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10-19 22:10:0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分居并不是离婚,而感情破裂,分居二年,只是离婚的一个条件而已。
    因此,在分居期间,仍然是夫妻关系的存续期间,收益、债务可以由夫妻双方自己约定,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