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因开车撞到骑电车的老人,现在医院进行治疗需手术,检查费用我已交,现在对方总是以没钱垫付医疗费,要求我去交钱,但因有车险而且已上交事故科,这个费用是由我先垫付,还是等保险进行理赔?

保险赔偿
2018-08-30 09:56: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中西)药费、住院费、医疗机构的护理费等。
    凭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收费单据计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4条的规定,治疗一般应在发生医疗事故的所在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未经医院批准或出具证明而强行转院、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患者经医院治疗已痊愈后,没有必要再住院治疗的,应当立即出院。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的,继续住院的费用由患者自理。
  •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1.医疗事故等级;  
    2.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3.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 保险赔偿原则
    保险赔偿原则有时也称损失补偿原则。保险赔偿作为财产保险活动的最后环节,是保险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核心内容,是财产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的直接体现。
      损失赔偿原则是指在保险标的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时,保险人应按照合同规定,以货币形式赔偿被保险人所受的损失,或者以实物赔偿、或修复原标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