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贷还款三个月了,当是签字的贷款合同没有给我,打银行前期签合同后给我打的电话号码没人接,给车行要合同老板一拖再拖,没有想给我的意思!我应该怎么办?

2019-10-20 14:35: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贷款合同,参照《合同法》的规定,银行停止发放贷款应当履行两项义务:一是通知义务,即将停止发放贷款的事实、理由及时告诉借款人二是借款人提供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即继续按约发放贷款。银行停止发放贷款后,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银行可以解除借款合同
  • 跟没有资质的中介签订的卖房合同是无效的。
    房地产必须满足的资质如下:
    (一)有三名以上取得省建委颁发的相应岗位合格证书的人员;
    (二)有五万元以上注册资金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及章程;
    (四)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卖房合同:即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 网络借贷作为互联网时代的一种网上借贷模式,本质上属于民间借贷
    一、民间借贷的定义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至今、
    自然人与法人之间、自然人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民间借贷是《民法通则》中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不存在足以影响自身行为的精神疾病的情形)、意思表示真实,借款合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则该借款合同完全受到《合同法》等法律的保护。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作为银行金融的有效补充已逐渐成为民间金融的一种重要形式。
    二、民间借贷的法律环境《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出台,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从法律上肯定了民间借贷行为的合法性,并从法律层面保护出借人收回借贷资金和利息的权利。《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是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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