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弟弟因打架而被抓,现在在看守所里面了,共有三人参与,抓了两人,其中还有一人在逃,请问这样还能不能取保?必须同案犯到齐才能取保吗?如果哪一人没抓到要取保是不是得我们一人承担赔偿?

刑事辩护
2019-10-20 15:00:3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打架,两人的行为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之规定,都涉嫌殴打他人,依法都应给予治安行政处罚。当事人的朋友被抓伤了,对方除承担行政责任外,还要赔偿民事损失。是否怀孕,可以到医院进行检测。双方可以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进行调解,调解后将不再追究双方的治安行政责任。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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