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陈律师!我亲戚犯贪污罪在2016年12月27号被判刑两年六个月,到2017年4月30号期满,为了不去监狱服刑,他提起上诉。请问会不会加刑。跪求!谢谢!

刑事辩护
2019-10-20 16:01:3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一)贪污案(第382条、第383条、第183条第2款,第271条第2款,第394条)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也就是说,一般是5000以上予以立案,但如果是贪污上述几种特别款项的,不足5000页同样予以立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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