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父母一套房子,房证父亲名,母亲去世,父亲再婚,还住在这套房,后因动迁,再买房写女儿名,让他们住在此房,继母有权分房产吗?急,谢谢。

2019-10-21 10:02: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若母亲(被继承人)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在其去世后,其遗产由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被继承人的父母、被继承人的配偶、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予以分割因此,只要母亲未留有合法遗嘱,女儿作为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有权同包括父亲在内的其他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共同分割母亲的遗产。遗产分配的原则是,平均分配,适当照顾丧失劳动能力或缺乏经济来源的继承人。
    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有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少分或不分至于被继承人的房产到底是哪一个继承人能够取得,可以各方交涉,欲取得继承权的继承人,可以以现金的方式或者放弃继承其他遗产的方式,补偿其他继承权人,以取得房产所有权,交涉未果可以诉讼解决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0条、12条、13条、14条、
  • 母亲先于父亲去世,母亲的遗产是如何继承的:母亲先于父亲去世,要继承母亲的遗产,首先要把属于父母亲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原则上是父母亲平分的。
    确定了属于母亲的遗产,如果母亲没有遗嘱,就依据继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 1.再婚后,房子属于婚前财产,根据修改后的婚姻法,96年之后结婚的,婚前财产即使没有进行过公正,在发生纠纷后,如能证明是婚前财产,则不认定为共同财产。
    2.婚前公证并不能保证你得到全部房产,只能使你获得不少于一半的房产。这需要结合你妈妈去世时房产的权属情况。如果想要确保房产完全属于你,则必须保证你父亲最后份有效遗嘱明确表示房产给你,有效遗嘱包括:如果有公正遗嘱的,最后份公证遗嘱为准,如果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份有效的自书,口头等遗嘱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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