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部门无故想让我离职,在单位工作两年,前些日子主管要我们做事情,我打算两点半去弄,他两点一刻就来了,当时也没说什么,隔了几天开会,以此为由让我主动离职,说我工作懒散等等。周一上班才知道有个关系户要进来,部门一直九个人,一下子多一个人,呵呵,我瞬间明白了。另外我们部门九个人之前在车间做实验,三个人一个班不能少,都做了一年了,前些日子回到研发楼做实验,相对比较轻松,他嘴脸马上就变了,恨不得立刻开除我们班三个人。做人做成这样也是少见,主管自己上班看电视,炒股,股票跌了么就不给我们好脸色,真悲哀。我想知道,我和公司签合同的,无故开除我想知道我有什么赔偿。另外,如果他已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这个违反的度是什么?

医疗事故纠纷
2018-08-30 10:34: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订了劳动合同后自动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劳动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书面通知劳动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等的转移手续。《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
    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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