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给乙方担保,现乙方没有偿还能力那么甲方的房子会被拍卖吗?乙方也有房子可是乙方失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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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2、第三十一条规定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3、第三十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
民事责任:
(一)主
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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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