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房东签了三年租房合同,合同上写了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不租了,房东同意,现在还在合同期内,房东把房子租给别人,还拿走了我的那份合同,说是现在租的这个人又不租了,要求我继续租赁剩余两年,不给剩余两年的钱,他要起诉我,但是合同不给我,我该怎么办

2019-10-22 10:00:0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租的房子已经到期了,没有续签。当事人对于租期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依照本法第61条仍然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236条、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转为不定期租赁
    综上所述,你与出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到期后,你继续使用租赁物 也就是房屋,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但是转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但是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以给承租人一定的时间搬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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