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人让医院打针打死了 家人要赔偿打了医院的人 医院赔偿了 把人抓起来了 怎么解决

2018-08-30 11:55: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事故意愿进行赔偿的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 1、打死人要看具体情形,如果是故意打死他人的话,那么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如果过失打死人的话,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然这些具体的判决可以通过报警,然后通过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结果有法院判决,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提出上诉。
    刑事责任确定后,接下来就是民事责任了,也就是最终的赔偿问题,打死人的情况,通常会被提前公诉,此时关于民事赔偿部分法院一般不会主动审理,受害人家属可以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要符合以下五个起诉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死亡赔偿涉及数额较大,相关的计算项目和计算方式也较为复杂,如果当事人自己书写起诉状,有可能会出现赔偿项目不全面,计算结果少于实际应当赔偿的数额等,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建议在提前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中,最好可以找个人身死亡赔偿专业的律师介入,可以为受害人家属争取最大的利益,同时也可以提前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最高额度为10万元。
  • 人在医院死了,可能涉及医疗事故。相关法律: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份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18条规定:
    (1)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根据事故等级、情节和病员的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医疗事故补偿费,由医疗单位支付给病员或其家属。病员及其家属所在单位不得给予了医疗事故补偿费而削减病员或其家属依法应该享受的福利待遇和生活补贴。
    (3)病员由于医疗事故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由医疗单位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