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对夫妻婚后女方不能生养 花了三万余元 从亲生父母手里买个孩子带回家了 如今养了十一左右 在养孩子的过程中 对孩子疼爱有加 百般呵护 供养孩子上学 还给孩子买了五年保险 如今这对夫妻因感情不和为由 闹要离婚??男方要离婚 女方不同意 女方说要是敢和她离婚 就把当年买孩子的事 告发他 ??如果现在告发了 男方会受到什么程度的惩罚??事情情节严重吗??一旦告发 男方会被顶罪判刑吗 如果判刑需要判几年??当年一同陪着去的家人和朋友 会受到牵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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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相互间的扶养义务,是一项无条件的法律义务。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完全平等的,任何一方既有
抚养对方的义务,也有要求对方抚养的权利,因此,形成了一种抚养和领受抚养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即狭义的扶养关系。
大妻相互间的扶养关系必须是以夫妻关系为前提,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种夫妻人身财产关系,一旦这种婚姻关系终止了,那么这种扶养关系亦告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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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