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月前在前方走路被汽车撞伤,去医院就诊为右大脚趾轻微骨折,当时用固定夹固定无法行动,只能卧床养伤;由于我一个人在合肥生活,受伤当天父亲由工作地赶至合肥照顾,期间隔三天前去医院换药复查;一周后由父亲开车送回滁州由母亲照顾,养伤期间每隔一周去医院换药养伤,一个月后取去固定夹回公司上班(母亲有工作,在此期间请假在家照顾)。现在对方只愿赔偿我的误工费用,请问我可以索要哪些费用?

2019-10-23 08:26:3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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