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有一个温室,附近都占地了,我家和大队有个合同,上面写着永久且无偿的土地使用权,不知道这个是否有法律效应,我查询土地相关的法律看正常最多只有70年的使用权,如果我家的那个合同没有法律效应,不知道会不会影响占地

2019-10-23 08:45:1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1、按照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城市人还是农村人,甚至国家干部,还是其他人,都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享有继承权。   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根据这一规定,所有农村居民的宅基地所有权都属于村集体。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者在依法取得房产所有权以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地面上的房产所有权而转移,由继承者继续使用。除自己居住外,也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将该房屋出售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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