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一位朋友欠我6万元工程款(用来装修房子的),欠条是由他出具,现在他们离婚了,我找我朋友要钱,他给我看法院出的离婚判决书,说法院已将债务判给女方。然后我去找女方,女方说欠条是我朋友出的,她不用还钱。我想请问律师,我该向谁要钱?
-
我国法律保护民间合法借贷关系,对于欠债人不按约定偿还的,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通则 》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因此,有欠条的情况下,如果没有超过我国法律规定的债务追讨的
诉讼时效,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对方履行义务,偿还债务。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