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两个孩子,女孩十三岁,男孩4岁,老公成天酗酒闹事,骂人,我大街上能骂三四个小时,还砸东西,掀桌子,对女儿特别不好,有一次差点掐死女儿,我想离婚,孩子我都想要,他这样会毁了孩子,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10-23 10:39:0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小孩抚养权。如果有孩子,两周岁以内,原则上判决给女方扶养,两周岁以上,根据对孩子成长最有利原则判给一方扶养,另一方负责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确定抚养权和抚养费,以及探视事宜。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按月支付,当然,有条件的话,也可主张一次性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