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这是一个小型加工作坊??工人在使用设备的时候不小心把手指压断了一点??大概1公分长??第一时间就把他送到医院治疗了??治疗半个月就出院了??现在恢复的挺好??像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做哪些赔偿?我们出的医药费和治疗费??他家里人在医院的吃饭费用也是我们出的??出院时候给他3000元作为补偿??但是他们不愿意??他在这的工资每月2200??请问一下??如果走法律程序我们需要出多少费用???谢谢

2019-10-23 15:35:2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1、工伤住院如果已经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了一部分的话,余下医疗保险未报销的部分可以通过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之后,也是可以报销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