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吉林辽源的上个月受雇主邀请来廊坊打工,工作内容是民房建筑,我和雇主没有劳动合同。他属于个体!我干活期间在脚手架上摔了下来后去医院检查结果左肋骨骨折五根,锁骨粉碎性骨折。左肺有戳伤。左后脑缝合三针,对于这种情况我该怎么要求雇主的相应赔偿。如果雇主不执行赔偿。我要怎么上诉!
劳动合同纠纷
2019-10-24 04: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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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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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