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已婚,父母现在想买房,因父母年龄大,不能货款,故房产写我名,还款银行卡也是我的名,但每月都是父母还房款,他们不想这套房给我老公算夫妻共同财产,想以后给我一人,现银行在办理货款,还没审批下来,在没签合同前我们需要去哪些部门办哪些手续才能证明此房属于我个人所有,以后离婚不属于共同财产。请相关律师给予详细解答,谢谢!

离婚
2019-10-24 08:20: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 1、根据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婚前储蓄应当各自属于个人财产,如能提供证据证明,在分割房产时应当予以考虑。
  • 个人财产,以婚后个人财产为例,婚后财产—法律规定属于个人的财产:

    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具体包括:

    ①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③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④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