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两个人和我们一起上班的两个人喝酒,因为对方口角发生争执,最后以打架的方式解决,造成对方住院,我们两随后也没用跟对方在一起,就走掉了,现在听人说,他们两个报警了,警察在网上通缉我们两个,可是我觉得还没有到通缉那一步吧!这都过去四五个月了,警察也没用去家追问,家里面也啥事都没有,那两个人也都出院,身体也都是好的,并且医药费也是我们出的,现在是不是已经销案了,也可以大大方方用身份证办别的事了,谢谢法律给我一个证明!

2018-08-30 13:38: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打架地点的经营人员如果不存在过错,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具体赔偿标准细则建议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首先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