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原告订的租房协议是合同期3年,每年10月17号交,租金一年一清,2016年10月我交的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的租金,票据在我手里,原告在2017年6月起诉我2015年的房租托付不交,开厅时我提出原告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可是法院以按原告发现权利侵犯时是2016年11月为由说并未过诉讼时效,判我败诉,让我支付原告2015年房租,我可以上诉吗?上诉回胜诉吗?

票据纠纷
2019-10-24 08: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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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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