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1958年9月27日,工资250元一天,摔伤是2017年9月22日早上八点,在上海XX动脚手架3.4米2层平台上人站直了向上打电锤摔下来的,入院日期2017年9月22日9时9分门(急)诊诊断1.创伤性硬膜外出血2.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3.脑挫伤4.颅骨。出院日期2017年10月11月9日实际住院19天,出院诊断,创伤性硬膜出血、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挫伤、颅骨骨折。第二次颅骨缺损修补,入院日期2018年01月09日11时01分,出院日期2018年01月19日09时,实际住院10天。帮忙看一下能评几级

2019-10-24 08:45:4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企业职工在工作中因病住院,住院期间享受什么工资待遇?发放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到24个月的医疗期,其中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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