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因为当时购买摩托车分期。但是业务员和说每月利息就三四十元。但是没注意签了合同。业务员也说可以随时全部还款但是没和我说那要算毁约要罚200元。因为我就分期2500元他帮我弄的24期说可以随时全部还款。当时都没注意几个月后突然发现每个月的利息是88元。那是我就找业务员他说服务费每个月要53元。但是根本没给我什么服务。退都不能退。所以心里不舒服但是每月还款都还是给了。就剩几期了。有次我还款过了6天。说第七天还款要罚款30。我当天就去存了。但是他们没扣款。罚了30我就又多存30进去。我以为他扣了。但是有次又来信息说还款不还又要扣款。我就生气了钱存了你不扣天天发信息所以我就取出来了。。现在他们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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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法律规定的
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借条中约定的还款日期届满时起算;、
2、如借条未注明还款日期,可从你要求对方还款之日起起算诉讼时效,但建议尽快选择起诉的方式索回借款,否则,证明你要求对方还款的
证据很难搜集;
3、借款利息不要超过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
4、可以考虑把多个借条集中为一个借条,具体内容看双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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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