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借了我102000元现金,写了借条从2017年9月4日开始每月还3000,可两个月了突然玩失踪,他是安徽人,请问我该到哪个法院去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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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院起诉时,对借条没有任何要求,就是没有借条,债务人照样可以起诉,借条是最重要的
证据。我国的现行法律规定的时效是:借条约定的还款日期到期后的第二天起,开始计算
诉讼时效,时效为二年。
过期后,再起诉,法院一般会受理,查明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法院一般驳回诉讼请求。此时你的权利还是存在的,还可以要求对方归还,但法律不提供强制保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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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