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个体户,做石膏制品及加工,4月21号要来一大车石膏粉,共38吨,25kg一袋,前一天我打电话通知A某(专门从事下货的一个团队,A某是队长),事先讲好按50元一吨付款,第二天,A某带来4个人来下货,他们自己安排,2人负责把大车上的石膏粉搬到小推车上,1人负责小推车推到仓库,还有2人在仓库负责把小推车上的石膏粉堆放好,就这样半个小时过后,仓库那边传来呼喊声,我们赶紧跑过去看,发现有2袋石膏粉压在一个人的腿上,送到医院,说是小骨断裂,23号,当事人家属来到我这,让我赔偿,请问我这一方应负什么责任,我只打电话给A某的,受伤的一方是A请来的,我都不认识!

2018-08-30 13:46: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的时候医疗机构有跟当事进行协商的意思,但是,双方对于患者人身的损害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几级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在患者人身的损害中负有多大的责任,患者现在的人身损害跟患者原有疾病之间的关系有多大存在很大的分歧,这时候,就需要双方共同委托医疗鉴定机构来进行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然后,双方根据医疗鉴定的结果来协商赔偿的数额。
  • 帮工过程中,如果帮工人受到人身损害的,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该由谁来赔偿:
    1、如果被帮工人同意帮工,帮工人不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受伤的,则被帮工人负责赔偿。
    2、如果被帮工人不同意帮工,帮工人不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受伤的,则可以由被帮工人适当补偿。
    3、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 损害赔偿以给付金钱或实物财产为内容
    在其他责任形式中,侵权行为人不存在向受害人给付金钱的问题;即使以实物财产赔付,该财产也应属于侵权行为人所有。而在返还财产的责任形式中,侵权人向受害人返还的财产本来就属于受害人所有或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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