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某天的中午在亲戚家的花店里喝酒后与另外的一个手机店里的人应修理手机的问题发生争执后错把另外的一个店里的电脑与圈砸门损坏后,有人报警抓了我的朋友。在派出所我朋友又和民警发生争执,把民警至轻微伤。我朋友的亲人就找人协调后,以总共一万八的金额协调成功后,于当天晚上11点半左右把我朋友放出来了。可是事情以快过了一个星期左右,被砸的那个店里的店主又去派出所说不满意那样的处理方式。因为是找来的那个人去协调的,所以我朋友以及他的家人都不是很清楚他们是怎样去协调的,找来的那个人是说了以总金额一万八千块解决此事的,不知道派出所是怎样赔偿给那个店主的。所以我想问一下现在该怎么处理呢?还有就是他们现在还可以追究我朋友的责任吗?

2018-08-30 13:47: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把别人打成轻微伤的,属于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的情形,行为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可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会受到行政处罚,同时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轻微伤是刑法中的概念,是用来决定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还是行政责任的依据;

    2、受害人的赔偿金是以三期鉴定(营养期、护理期和休息期)以及伤残等级鉴定为依据;

    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被害人要经过派出所委托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再做处理,轻微伤的处理,参见:《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构成轻伤,要判刑三年以下的,还要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 轻微伤从病历中就看出来了而且是不够故意伤害罪的起刑点(轻伤),只涉及到民事诉讼,无用法医鉴定,向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厅起诉(起诉前应准备好相应份数的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查明事实,确实责任划分,受害方就可以凭判决从打人者手里拿相应的赔偿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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