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63年2月出生,79年9月参加工作,95年4月正常手续调入另一的单位,没有在那上一天班,档案一直挂着,2003年单位清理档案时,我把档案放在档案托管机构,并补交95年5月至2003年的养老保险后,个人每年缴费至今。现在我满55岁办退休时,说我95年4月调入另一单位时有调入手续,别的什么也没有,我退休只能从93年有了个人账户算起,我在原单位工作13年多的视同缴费不能算。38年多的工龄现在只有25年多,我三分之一的工龄没了。律师您告诉我,这样合理吗?我该怎么办?求解答。谢谢!

2019-10-24 10:09:2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延缴的参保人在缴费满年限的当月)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办理退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须填写《退休人员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或居委会盖章);

    (2)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如符合下列情况的应提交相应材料:

    (4)退休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干部退休通知书》或《干部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保障部门为符合退休条件的被保险人办理审批退休及核准待遇手续后,从核准待遇的次月起支付基本养老金。

    劳动者在符合国家规定的享受养老保险条件时无工作单位,需持本人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户口所在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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