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骑自行车,被对方轿车撞了,交警认定对方全责,刚开始住院检查肋骨三条骨折,由于我妈60岁以上,保险公司不理赔误工费用,跟对方协商答应补偿6000费用误工。事后出院复查发现五条肋骨骨折,与对方沟通,说了一些自己构造的事情中伤我妈,一直不配合理会我们处理。最终我们自己经过司法鉴定评为十级伤残。中间一直没有与我们沟通,结果出来后只按照保险公司的标准赔偿跟我们谈,事前说好的6000误工不愿意支付,并且态度恶劣,不谈好不跟我们去交警队处理。请问可以起诉他赔偿误工费跟精神损失费吗,保险公司不认可。起诉费用需要谁支付?

2018-08-30 13:55: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需要以下材料:

    1.医院医生开的病历证明,以此证明误工天数。

    2.如有住院,需要出院小结(证明误工的天数)。

    3.单位出具的月收入证明,写有实际误工天数及扣发工资金额的原件。

    4.提供受伤前三个月银行代发工资的流水单。
    赔付费用:如果有固定职业的,需要提供单位3个月的工资表,取其平均工资。(一般规定不能超过平均工资的5倍)。 如果没有固定职业的,需要参考诉讼法院当地相关的相同职业或相近职业的平均工资来定。
  •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其计算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一般适用有工作单位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2、无固定收入的:
      按当地城镇或农村人均收入计算。
     
    3、受害为个体工商户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或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证据,如纳费证明等)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 交通事故起诉保险公司:可以直接起诉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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