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由于这件事 事情,我还未得到事故的详细情况, 骑摩托带两个人这是事实的,三人一起摔伤,驾驶摩托的人未成年 无驾驶证,原因事故前为何要驾驶摩托车,是因受乘坐摩托的两个 邀约接送到某个地方。引起交通事故,被小轿车撞伤 伤势比较严重。 现在可能要到了治疗问题,和赔偿问题。 现在驾驶摩托的人有怎么样的 责任。或乘坐摩托的有何过错? 驾驶小桥车人 有何责任。 是否小轿车速度过快,驾驶摩托人不注意闯红灯或黄灯 引起的交通事故。 小桥车 摩托车驾驶人与乘坐摩托 这三方人员 有怎样的责任呢? 因我朋友是驾驶摩托

2018-08-30 13:55: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 损害赔偿的项目
    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 第四十三条 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行。
    这是国家法律拟定的处罚标准,地方政府有权根据当地实际交通状况作出相应改动,如深圳当地对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如下:
    驾驶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处两百元罚款;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避让的,处五百元罚款。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不执行“快处快赔”,以至于造成交通阻塞的,处五百元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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