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13年6月7日贷给别人5万元,说是2013年12月7日还,到期不还按3分利给利息,2014年还了2万元,2016年给了1万,其间两次给了共6千元,之后再也要不回。

2019-10-24 14:43:2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