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晚上7点多在长垣县北环上把一骑自行的行人撞倒后,和伤者协伤给他二百元钱,让我走了。事后我不了放心第二天晚上5点多报了警,警察说没有接警,如有报警让及时来就行。事后两天长垣交警肇事逃逸中队打电话找我说:有人报警对方胯骨骨折,说我肇事逃逸嫌疑,还说对方有精神病,请问是否构成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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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交通肇事逃逸的赔偿问题,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
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肇事车辆逃逸后,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不以事故责任划分清楚为前提条件。
因此,交通肇事责任人逃逸后,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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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