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电瓶车从南往北撞到行人,因路边非机动车道被完全划分为车位,所以我们是走在机动车道的,同时因早上对向机动车车灯晃眼造成盲区,撞到了前方的行人,现对方手腕部骨折,需要手术。
现在我想请问:1、此路段从南往北路段划有的停车位是否符合规定,有何支持文件?2、对于此次事故,我确实负有责任,但行人就没有责任了吗?对照法律,应该如何划分责任?3、查找对向大灯闪眼车辆是否有必要?4、如果在行人出来时,后方恰巧有车挡住视线,该车又有责任吗?5、目前我已出钱配合患者治疗,但对方现在需要手术,我可以和患者商量,她家先自己治疗,日后与之走法律途径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