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我和同学开玩笑,第二天他带人到我们班打我。然后在班上我和他们打起来了中午的时候他们又叫了30多个人,在校外打我们。他们的人被我叫校外的人砍伤了(轻伤),但不过我们这边只有十多个人,他们有30多个人。在打的过程中,我的手机掉了。被他们捡去了,然后私自从我QQ上,把我银行卡上的钱转走了。从法律上从法律上看,我们这样会不会受到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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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
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
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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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