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俩个孩子在幼儿园玩耍,一个把凳子往后推了一下,一个把头向前伸了一下,结果后面的幼儿恒牙被磕掉了,到时都以为是孩子的乳牙快换牙松动了,,一个小时后才通知家长,家长开始说没事,最后去医院急诊医生也以为是孩子换牙,第二天又去幼儿园医生说孩子的那个牙是恒牙长不出来了,只能18岁种植一颗牙,或者12岁矫正,目前这任何一种方案的费用为3万元,孩子现在六岁。家长要求赔偿,这个费用由谁付?大概得多钱?教师有什么责任?

2019-10-25 06:11:5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雇佣关系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划分:

    (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4)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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