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家遇到的情况是这样的,父亲承包下来的60亩养殖塘是从村里面农民那里转下来的,其中里面也有自己的土地,现在XX府要去我们那里的养殖蟹塘进行数字化渔场规划项目的招标,对我们的养殖蟹塘进行拆迁,同时大队干部发了关于一份水产业补偿的细则,而且这份补偿细则都没有盖章,里面的细则内容存在好多疑问,我父亲的意思是不同意拆迁,毕竟里面有自己的土地和其他转给我们农民的土地,XX府强制拆迁的话,我该接下来怎么处理这件事情?

2019-10-25 08:26:0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强制拆迁中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行政强制拆申请书;
    (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7)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2、依据强制拆迁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过程中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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