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认识的女的跟我几年不说话了,突然加我xx骂我,我俩互骂,我小孩有点问题她就侮辱我小孩,说我曹报应等一些触碰我底线的话,我去她家理论然后打起来,她又带了七八个男的去我家砸东西,打我我耳鼓被打穿,我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该如何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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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民事责任角度,我国法律规定了公民、法人均具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所以对方的行为会涉嫌侵犯名誉权,可以要求承担民事
侵权责任。
其次,如果行为性质很严重的话还会触犯刑法所规定的
侮辱罪。
二、法条依据: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由此,当你遇到被人侮辱的时候,应该及时取证,同时可以找个公然侮辱他人专业的律师咨询,如果严重的话,你是可以获得
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主要根据以下因素确定精神
损害赔偿的数额:
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的场合、手段、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水平。
来确定赔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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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