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7年9月份贷款买车,10月底提车,绿本车行已给我,从11月开始每月按时还款,到2018年2月初,办理银行贷款的负责人说要我将绿本和居住证寄给银行,他们在寄给低押公司到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说一个月可以办理完,2月初给银行,3月20号问还在银行,居住证3月底过期,应要办理入户东莞,让银行的把我的居住证拿回来办理延期,后银行让我在寄回给他办理抵押,但是我现在要办理入户要居住证,没有给他,银行就说,不给他办理抵押,就撤回贷款的钱,而且还要将我钠入个人征信不良,我只是先办理我的入户后,在给他,银行这么做合法吗!真的会影响我个人征信不良吗

2019-10-25 11:17:1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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