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下,我结婚后修的房子,现在离婚了,法院找了工程师估价,判下来三万多,孩子也归他了,我还得给抚养费。可现在我没钱给他房子钱,法院说到时会强制执行,我就想问,这个强制执行是怎么样的?如果我们也不要房子,法院会把房子封了吗?离婚起诉是他起诉的。谢谢解答!

离婚
2019-10-25 11:45:0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一般来讲,孩子名下的房产原则上产权人就是小孩,夫妻双方均无权处分,也就不可请求分割。一方面,根据有关房屋产权管理的规定,只有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人,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从中可以看出,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产权人只能是该未成年人。
    另一方面,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