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抵押贷款还不上会不会扣押其他财产

2019-10-25 12:56: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抵押是债权的担保方式,在债权不能履行的时侯,可以通过处置抵押物(主要是不动产)获取优先偿付债务的权利,在债务正常存续期间,除非有特别规定外,抵押物的用益物权(比如占有使用租金等)仍归属抵押人,不属于债权人。我国《担保法》第35条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据此,在我国允许一件财产设定多个抵押,只要重复抵押的总价值不超过抵押物的价值即可。
  • 住房抵押贷款是银行为保证贷款的安全,把借款人的房地产、有价证券及其他凭证,通过一定的契约合同,合法取得对借款人财产的留置权和质押权而向其提供的一种贷款。这种贷款实际上是债务人(抵押人) 在法律上把财产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 (抵押权人) 以取得贷款,这期间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债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物,并可优先受偿的贷款方式。
    这种贷款方式,可以减少债权人的贷款风险,为债权人收回贷款提供了最有效的保证。在住房信贷中采用抵押贷款是基于银行经营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考虑的。由于这项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大都是居民个人,而借款人的资金实力和信誉程度银行不可能了解清楚,这样就增大了银行贷款的风险,而抵押贷款恰恰在贷款风险较大的情况下,为债权人提供了收回贷款的有效保证。
    因此,银行在对居民个人的住房贷款中,大都采用抵押贷款方式。
  • 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转让抵押财产。由于抵押贷款是夫妻二人共同所为,所以需要用家庭共同财产偿还银行贷款后,才能处置房产。至于是卖了房子分钱还是把房子留给哪一方,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或者通过法院裁判。
  • 通常情况下,抵押贷款期限到后,贷款机构首先会通知贷款人,若是有特殊情况,贷款人可申请贷款延期,如若等贷款机构一再告知贷款人,贷款人仍然没有还款,那么,贷款机构将根据有效的协议对你的抵押物进行拍卖。用拍卖的金额来偿还贷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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