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本人与自己的亲生父亲可以解除父子关系吗?原因是我的亲生父亲从来就没有照顾他自己的亲生父母亲,从来对家庭不闻不问,我有一姐姐一弟弟,我的亲生父亲也对我几姊妹从小不管,是爷爷奶奶把我几姊妹养长大的。我的母亲跟父亲是各在一方,没有离婚。母亲与父亲差不多都一样、对家庭不闻不问。我只想与亲生父亲解除关系。母亲在怎么不养我,从小不管我,我会原谅她。因为她怀胎十月我要报恩,她是女人不容易。

离婚
2019-10-25 14:46:5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大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其中包括生父母和婚生子女的关系、生父母和非婚生子女的关系。
    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只能因依法送养子女或父母子女一方死亡的原因而终止。在通常情况下,其相互关系不允许解除。  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
    包括养父母和养子女关系,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关系。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因收养的解除或继父(母)与生母(父)离婚及相互抚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司法部制定的《公证程序规则》第四十七条规定:“对不真实、不合法的行为、事实和文书,公证处应拒绝公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