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摩托车直行被左转的小汽车撞了,小车司机说我骑得快了,当时觉得人没有多大问题,为了不影响上班,就赔了他1500块钱。第二天脚肿了,然后去医院拍了个片,发现有骨折。现在不能上班了。我可以重新追究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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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
侵权责任法》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上述义务,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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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