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前男友在一起的时候 还没有离婚 中间我们在一起了两个多月 后来我妈生病了我回家了 他给我借了一万多块钱 我回家以后就没有过去他那里了 在深圳工作 他说我骗了他的钱 还说要报警抓我 要去我家里找我爸妈 现在的我很无赖 都不知道怎么办了 他说手机上面有我们在一起的相片和转账记录 聊天记录来威胁我 他还送了我一个手机是分期买的 还有一个贷款2800也是他自己借的 说什么是给我买的 要我来还 开始的时候还帮他还了两三个月 现在我没有帮他还了各种各样的理由来微信我 我应该怎么办

离婚
2019-10-26 07:54:0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离婚时离婚房屋贷款怎么办呢?
    一、婚前办理按揭手续,并已经进行产权登记,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
    银行和债务人之间是建立在对资信状况特殊的信任基础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为婚姻关系而改变债务人,夫妻用共同财产还贷只是在夫妻之间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改变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在这种情况下,房屋的产权是登记哪一方的名下,按揭贷款是由哪一方办理的,房屋就属于哪一方的财产,对于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离婚后未偿还的债务仍为个人债务。
    这种情况下,对房屋属于共同财产的性质没有争议,问题在于如果要把房屋判给非产权登记方,则涉及到债务是否转移的问题及是否需要征得银行认可的问题。
    实际上,不能以未经债权人同意而变更债务人为由拒绝办理转按揭手续,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实际还贷人是夫妻双方,并不是产权证上名义产权人或还贷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