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果当月怀孕,从孕10周男方及父母要求把孩子打掉,离婚,到现在,女方努力没有用。原因是,女方在怀孕反应时,身体不适,发脾气,男方担心今后一直这样。孩子出生后,孩子想让男方抚养,女方是第二次婚姻,30岁,男方第一次婚姻,28岁,女方应该怎样,才能把孩子判给男方?谢谢!

离婚
2019-10-26 11:50:1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相关规定,通常2周岁以下的孩子法院会判决由女方抚养,10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尊重孩子自己的意见,而对于2周岁以上,10周岁以下的孩子,父亲和母亲均有权要求抚养。   通常2周岁以下的孩子法院会判决由女方抚养。
      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当子女不足两周岁时。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以及两周岁以下尚处于哺乳期的子女,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通常是以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进行判决的,因此会结合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何判决子女归谁来进行抚养。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的同时应当对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婚姻共同债务如何承担同样作出依法判决。
    判决一经作出,双方应当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