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我爸把房子卖了给爷爷看病,后来我爸又因癌症去世,现在我们居住的房子是我妈,还有舅舅们帮忙盖起来的,户主也是我妈。现在奶奶生病住院,姑姑的条件是分家产给他们,才给奶奶拿医药费,除了还有点田地,钱早在我爸爸生病时花光了,现在我妈手里的积蓄都是她自己辛辛苦苦挣得,姑姑们有权利和我妈分家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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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遗产(家产)继承的方式
在我国,
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继承,即
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
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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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