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有一个朋友分期付款买了一个手机3000元,在我不知情又没说清的情况下把我手机号留在哪做联系人(我没有跟他一起去买手机也没有跟他去办任何手续)!他现没有能力还款,他本人电话又打不通联糸不上了,于是哪边打电话给我,说找不到人我有责任还催款。是这样的吗?如他本人不还款我是否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2019-10-26 17:50:0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银行的信用卡有宽限期,只要宽限期内还上就视为正常还款,不影响信用。  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2013年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  一是要求成员单位为持卡人提供“容时服务”,为持卡人提供一定期限的还款宽限期服务,还款宽限期自到期还款日起至少3天;持卡人在还款宽限期内还款时,应当视同持卡人按时还款。
      二是要求成员单位为持卡人提供“容差服务”,如持卡人当期发生不足额还款,且在到期还款日后账户中未清偿部分小于或等于一定金额(至少为等值人民币10元)时,应当视同持卡人全额还款,此部分未偿还金额自动转入下期账单。
      还款日后一天还款属于正常还款,既不会影响个人征信也不会罚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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