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女方育有一女,6岁,本来已经协议孩子给我,我什么都不要另外补偿她5万元,现在女方反悔,要孩子,我俩有一处房产,是她爸拿的首付,从12年初开始我们还月供2000,装修费用我家拿了5万,其余是我俩自己拿的,我在结婚之前有一处按揭房产,这些年都是我父母在还月供,我想咨询的是:我能主张什么权利?我要承担什么义务,我婚前的房产跟女方有没有关系

2019-10-26 18:43:2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婚前买的房子,如果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配;否则,由双方平均分割。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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