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11月29日我本人被邻居说,我私下拿村里的救济米,扶贫猪,还有去年他低保了他半年都不领,后来政府检查后给他停止了,我说那个低保是政府部门管的不关我的事,他还用其它语言诽谤我!可能我心情冲动了点推倒了坐在板凳的他,他到村委说我打他,他现在到医院去了,请问律师!我这样子是错我承认!假如医疗费是我出,我是不是受到伤害,我受到伤害可不可以告他诽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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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
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是我国刑法中关于诽谤罪的具体规定,它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以及侵占均为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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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