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是按揭房,总价112万多,首付35万,贷款78万。因2017年5月7号签的合同,到今年2018年6月6号,开发商因逾期未付贷款为由,跟我解除购房合同。今天8月3日,协商我这边支付违约金,房屋总价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就不退房。请问,我是给贷款的78万的百分之十违约金?还是给总价112万的百分之十违约金呢

2019-10-27 10:44:4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购房后退房,一般情况下买方支付20%违约金。
    商品房退房的流程是这样的:
      第一步,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
      买房人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
    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等;如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不足弥补损失的,可另行要求赔偿;因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等原因导致退房的,开发商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步,15天内办好各种手续。
      买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开发商应当退还买房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订前,开发商应当代替买房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
      第三步,开发商退还房款。
      开发商应当在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房人,并且办理完毕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如果无法办理完成前述内容,自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买房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开发商应当每天向买房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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