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装饰公司做文员,该公司挂靠在一家工程建设公司名下。于是我的合同也是和这家建设公司签订的,并且还要求我报考了建筑九大员,且将证无条件挂靠在公司。我想问如果我辞职的话,公司又继续使用我证件,这样是否侵害了我权利,又是否违法?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2019-10-27 15:01:1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是包括在合同期限内的,最长不得超过6月;工作内容可以规定劳动者从事某一项或者几项具体的工作,也可以是某一类或者几类工作,但都要求明确而具体。用人单位不得将劳动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列为约定解除条件,借以逃避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承担的经济补偿义务。

    如果劳动者家庭驻地离工作单位特别远,在合同中还应有食宿的解决方案。由于国务院目前尚未对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作出具体规定,对于企业高级职员来说,应当要求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据法律参加社会保险,这并不是合同所能约定和双方所能协商解决的,但双方可以就医疗、养老和人生意外伤害等补充商业保险订立相应的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