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吗?我在工作中难勉造成失误,公司想借故开除,我能得到公司赔偿吗?

其它
2019-10-27 17:15:0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辞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补偿
    3、违法辞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参见《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工作年限19,支付12个月工资,没有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加1个月代通知金。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上述的赔偿是合理的。 若用人单位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24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2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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